您的位置: 首页 » 校园动态 » 校园公告 » 广西钦州农业学校校内超市托管招标启事
为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维护校园稳定,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现将学校超市托管公告如下:
一、竞标人资格
(一)有从事商店、超市经营经历的自然人、企业。
(二)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参加。
1.本校在职职工(含离退休人员)。
2.中层及以上干部直系亲属。说明:直系亲属的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甥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
3.5年有以下情况之一:违法犯罪记录;吸毒史;被相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报名时间、提交材料、地点、联系人
1.时间:2022年6月20日-7月1日下午5:30前。
2.地点:学校办公楼二楼总务科1。
3.交押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报名押金的缴交和承诺书的签订:报名者到总务科1处领取《广西钦州农业学校超市托管合同》和竞标人资格的承诺书各一份,认真阅读、充分理解,符合竞标人资格的签订承诺书,并在认可合同各项约定的基础上于2022年7月1日下午5:30前把报名押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存入学校账户(单位名称:广西钦州农业学校;开户行:农行钦州市江南支行;账号 :2073 2801040009009)并在竞标时携带回执单查验,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
三、托管经营时间、范围、地点
1.托管时间:2022年7月21日起至2024年7月20日止,共2年。
2.经营地点:校内第5栋学生宿舍一楼现超市。
3.经营范围:日常生活用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定型包装的食品、饮料(禁止销售烟、酒、药品及法律法规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的商品)。
4.商品单价规定:相同商品单价不得超过学校周边市场价格10%。
四、竞标人资格审核
招标小组初审→学校班子扩大会议审定。
五、受托管人产生程序
自愿报名→竞标人资格审核→竞标确定。
六、招投标方式
1.招投标方式:采用明标方式竞标确定竞标者中标顺序。
2.每年托管费基础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3.投标押金:通过了资格审核即具有竞标资格的竞标者的报名押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转为投标押金。
4.竞标办法:在每年托管费基础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的基础上进行竞标报价,连续三次无人竞标的高价者为中标。
5.竞标报价时,每举牌1次加10000.00元,或直接口头报出竞标价格(万位整数)。
6.中标顺序的确定:按竞标者的投标报价金额从高到低确定中标顺序。
7.法人代表无法参加现场竞标的,竞标人应持法人代表《委托书》参加现场竞标。
8.有恶意竞标或串标行为的,经查实,取消该竞标人的竞标资格或竞标结果,且投标押金作为违约金不退回竞标人而归学校。
七、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时间:暂定2022年7月3日。
2.投标地点:暂定电化教室。
投标的时间、地点届时以通知(电话、短信)为准。
八、合同签订、押金转与退
1.投标前报名押金在招标结束5个工作日内退回。
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核者,报名押金(不计利息)退回报名者。
2.中标顺序排第一位者按时(中标后2个工作日内)与学校签订托管合同,则投标押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转为履约保证金;若不按时与学校签订托管合同,则投标押金作为违约金不退回竞标人而归学校。
3.若中标顺序排第一位者不按时(以学校通知时间为准)与学校签订托管合同,则按顺序由中标顺序排第二者与学校签订托管合同。若中标顺序排第二者按时与学校签订托管合同,投标押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转为履约保证金;若不按时(以学校通知时间为准)与学校签订托管合同,则投标押金作为违约金不退回竞标人而归学校。其余依此类推。
4.退回未中标者投标押金程序:中标者按时与学校签订《小卖部承包合同》后,即可退回未中标者的投标押金(均不计利息)。
九、经营管理
签订《广西钦州农业学校超市托管合同》后,受托管人办理的相关证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必须是本人姓名。托管期内托管人,不得将学校超市转让(租)给他人经营。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重新招投标
1.无人报名参加竞标。
2.报名参加竞标的人员经资格审核均不具备竞标人资格。
3.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具有竞标资格达1人及1人以上的,但竞标时无人按时参加竞标的。
广西钦州农业学校
2022年6月17日